凌陽創新秉持誠信經營基礎建構公司治理制度,定期揭露財務資訊,落實資訊公開透明以維護股東權益。此外,董事會授權其下設立之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分別協助董事會履行監督職責。各委員會的組織章程皆經董事會核准,且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討論和決議。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凌陽創新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均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其職能係以專業客觀角度,履行下列職責:
主要職責為審查及監督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委任簽證會計師、重大之資產交易及背書保證、發行有價證券等事項。
負責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績效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作為其決策之參考。
凌陽創新內部稽核單位隸屬董事會,配置稽核主管一名;其主要在確認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為有效,衡量營運之效率及效果、財務報表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督促改善措施,以確保各項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