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促進公司之健全經營。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目前配置1位稽核主管。凌陽創新科技「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與績效考評,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薪資報酬須經薪酬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績效考評每年評估2次。
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的精神,以客觀公正的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除定期在董事會報告外,每季或必要時亦向董事長及審計委員會報告。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年度稽核計畫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稽核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均加以定期追蹤並作成報告,以確認相關單位已採取適當改善措施。
內部稽核督導各單位定期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彙整並覆核其自行評估結果,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均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後,呈董事會討論。